人社局创业就业优惠政策
一、辖区内毕业生就业、农民工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相关政策及解读。
1、实行创业补贴政策。
鼓励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农村富余劳动力等各类人群积极参与创业。以上各类人员自主创业均可享受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免费职业培训或创业培训的优惠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的,在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可给予每人2000元的 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财政安排的就业资金中列支。
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由县人社局创业指导中心发放、地点位于县人社局一楼大厅,联系方式:4325832
2、小额担保贷款补贴。
通过扩大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简化贷款手续等方式,帮助创业人员解决启动资金不足的问题。个人贷款额度一般为5万元,最高不超过8万元;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对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额度,一般为3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借款人、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取得的小额贷款,其从事微利项目的,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个人、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经济实体、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对展期和逾期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由县就业管理局小贷中心,地点位于县就业管理局六楼,联系方式:4321163
3、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
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家承认学历,毕业年限不超过5年,在省内依法注册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村经济合作社的大学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以及从事科技创新项目、创办公司制企业的普通高校在校硕士及博士生创业,可在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人才公共服务机构申请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对有过“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项目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毕业年限。个人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的企业,借款人不得超过5人,总贷款金额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为3年;经营周期较长的项目,经审批可延长至5年。
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位于县石镇人才市场大楼五楼,联系方式:4341872
4、享受免费SYB创业培训。
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学年内高校毕业生(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技师学院毕业学年内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以下简称七类人员),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人社部门免费提供的SYB创业培训。
SYB创业培训由人社局职建股负责,地点位于柞水县人社局大厅一楼,联系电话:4358328
5、享受免费IYB创业培训。
处于创业初期(限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日期起3年内)的七类人员,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人社部门免费提供的IYB创业培训。
人社局职建股负责,地点位于柞水县人社局大厅一楼,联系电话:4358328
6、异地农民工就业。
对异地稳定就业创业的农民工,在就业创业所在地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按规定享受当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和扶持政策。
7、高校毕业生求职见习补贴。
学籍在商洛各高校,毕业年度内其家庭享受低保、残疾、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在其毕业年度内由所在学校申请可享受每人1000元求职创业补贴。见习期满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6000元见习补贴。
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位于县石镇人才市场大楼五楼,联系方式:4341872
二、辖区内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与解读。
1、免费项目推介服务。
县级人力资源市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镇(办)、社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创业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创业孵化等相关创业优惠政策,以及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等政策的咨询服务。
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位于县石镇人才市场大楼五楼,联系方式:4341872
2、免费项目库信息服务。
县就业管理局设立创业项目库,创业指导专家为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提供创业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经营负责人、行业类型、项目简介、运营状况、市场评估,参与项目的形式(如:投资、加盟等)、条件、所需资金、创业风险评估等。
项目库位于石镇县就业管理局六楼,联系电话:4321163
3、贷款贴息服务。
个人、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经济实体,政府财政予以全额贴息,期限为2年,对展期和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获得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
石镇县就业管理局六楼,联系电话:4321163
4、创业基地补贴。
入驻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人员均可享受房租减半、水电全免补贴。创业基地创业的人员均可以基地为名义申请担保贷款。
县创建办,地点位于县人社局一楼,联系电话:4353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