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省食安办等七部门《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严格食品安全属地责任,与各镇办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党政同责,夯实了镇办责任。
二是加强领导机构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在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加挂了县食安办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局长兼任县食安办主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并在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加挂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牌子。
三是强化基层队伍建设。各镇办按照“一镇一办”的标准,在9个镇办设立市场监管办公室,设编45人,配备专业人员30名,并在农业综合服务站加挂镇(街道)农产品监管站牌子。聘任81名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织密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