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按照县镇村组四级“田长”职责,层层夯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面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达到13.34万亩,基本农田保护达到9.38万亩。
二是扎实做好用地规划调整、供地计划及土地转用报批,力争保障项目用地3000亩以上。充分利用新增6200亩建设用地指标,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三是深入开展矿山“三保三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和越界勘查、开采、以采代探和破坏地质环境的行为,努力实现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四个全覆盖”。进一步夯实滑坡体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警责任,切实做好汛期值带班及“防、抢、撤”等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