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柞水县按照“控总量、稳增量、挤存量、放流量”的工作思路,坚持“守土有责、护土有方、动土有据、用土有益”的原则,严格规范管理、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用地保障。
一是严守耕地红线。认真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深入开展存量建设用地调查摸底,大力实施土地开发复垦,积极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切实做好空心村综合治理,确保年度耕地及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截止2013年底,全县耕地保有面积16.1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4.5万亩。
二是狠抓耕地保护。认真编制《柞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基本农田监督管理体系,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地块9008块,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13块。严格履行占用耕地“占一补一”法定义务,投资283.23万元实施土地开发项目4个23.539公顷,新增耕地20.1269公顷,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三是强化用地保障。全面掌握用地需求的总量、时序、布局,按照“计划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思路,用好新增指标,主动争取指标,规范供地行为,加强土地储备,切实保障重大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产业项目、重点民生工程建设用地需求,做好土地供应,加大批后用地跟踪管理,切实提高用地保障能力。
四是坚持集约用地。按照“取之有度、用之有节”要求,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用地规模,大力推广节地发展模式,严把土地准入条件,加大闲置用地清理,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严格审查各类建设用地,做到能用存量不用增量、能用差地不占好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非占不可的严控规模,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五是从严国土执法。不断规范巡查、报告、制止、查处、移交移送办案程序,严格供地政策,对以圈地为目的和批未征、征未供、供未用的项目用地坚决依法收回。完善土地违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加大土地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存量耕地数量不流失。2013年,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63件,全部查处执行到位。
六是规范供地审批。划拨土地均严格按照《划拨用地目录》审核后,按程序办理供地手续。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全部实行挂牌方式出让,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办理出让用地。出让合同全部在中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上填报后自动生成,均配有电子监管号,确保供地审批程序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