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县对全县参合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实行慢病签约管理一批、大病集中救治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三个途径,加强社会保障,减轻群众负担。
一是慢病签约管理一批 对 7种Ⅰ类疾病、8种Ⅱ类疾病、9种Ⅲ类疾病共24 种参合贫困患者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范围。Ⅰ类疾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 70%-80%; Ⅱ类疾病设起付线 500 元-2000 元,报销比例 60%;Ⅲ类疾病设起付线 2000 元,报销比例 50%。
二是大病集中救治一批。对全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等 11 种疾病,可在省、县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集中救治,实行定额付费。
三是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对重特大疾病、家庭成员多人患病、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等特困人群,通过民政救助、县级专项资金、动员社会组织救助等形式,实施兜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