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严格按照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切实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节后复产复建验收工作的通知》(陕安监发〔2017〕14号)要求,督促非煤矿山和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复产前企业排查整治隐患、职工培训教育、自查自验、申请验收、批准后复产的程序开展复产前各项工作。由安监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聘请非煤矿山专家组成验收组,对全县需复产复工的5户矿山企业、2个建设工程,逐企业逐工程的通风、提升、运输、供电、排水系统、顶板边帮管理、岗前教育培训和露天边坡角稳定状况、开采台阶、尾矿库坝体位移、干滩长度等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在企业将隐患整改到位的前提下,予以复产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