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继续深入推进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强化“红线”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的宣传贯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三)强化安全监管,提升汛期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汛期安全管控、监测预警系统、应急预案体系、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应急救援队伍、物资保障能力、科技支撑体系、培训与演练体系、汛期值带班与信息报送等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协同反应机制,实现汛期应急救援的多方联动。
(四)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制度,明确执法内容,细化执法指标,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执法结果公开和“一案双查”制度,强化执法监察和违法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