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镇办、相关部门、企业,相关领导、岗位和人员,县两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尾矿库安全监管责任人的通知》,明确了县级领导、涉库乡镇、监管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监管责任;县政府与全县9个镇办、43个安委会成员单位,我局与34个生产经营单位分别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各镇、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组、股室、车间、班组和具体工作人员,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县,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