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本科一批高校在陕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陕教考[2015]1号)文件,明确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等三大专项计划,让更多贫困地区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圆农村学子上大学梦想。柞水县属国家级农村贫困地区,列入三大计划实施区域。
一是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全国重点高校面向国家级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招生规模为5万名。考生具有本省(区、市)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均可报考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国家专项计划。该计划单设批次,单报志愿。录取批次设置为单设A段,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投档录取。
二是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水平大学面向贫困地区招收农村学生(简称“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农村,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及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5月5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申请。待资格审核通过,高校考核合格,高考成绩公布后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学校自主录取。
三是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省属本科一批高校面向省内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计划)。地方计划由省属本科一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为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该计划单设批次,单报志愿。录取批次设置为单设本科B段,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及单设本科A段结束后、(国家计划、高校计划录取)本科一批开始前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