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柞水县实行食品安全责任制及举报投诉制,加大农村餐饮摊点监管、整治力度,确保不漏盲区、不留死角。
该县农村餐饮摊点众多,特别是农家乐、农村家宴和学校食堂点多面广,采取分类监管模式。一是农家乐实行证照管理。对全县农家乐接待户在全面调查、摸清底子的基础上,按照“规范、提升和淘汰”原则,全面纳入许可管理,对13户不具备经营资格户依法取缔,为审查验收合格的168户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纳入日常监管。二是家宴实行备案登记。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把农村红白喜事集体聚餐、农村食品摊贩交由各镇监管,在13个镇、121个村全面推行备案登记管理,全县备案登记率达80%以上。三是学校食堂坚持校长负责制。对学校食堂定期组织联合检查,出台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学校食堂负责人培训制度,落实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等有关监管制度和措施,夯实学校方面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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