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柞水县把推进政府依法决策,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通过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的方式,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制度落实,有效提高了政府依法决策的能力水平。
一是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制定印发了《2016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围绕食品安全、生态保护、信访维稳等热点焦点问题,确定常务会议学法专题16个,其中集体学法专题6个,自主学法专题10个,目前已开展常务会集体学法专题4个。同时,特别重视新提拔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今年累计对50名拟提拔的干部进行了任前法规考试。
二是落实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基层法制机构负责人固定列席镇办(局)务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政府决策中的把关作用。今年以来,县政府法制办列席政府常务会议21次,提合理化建议45条;基层法制机构列席镇办(局)务会议150余次,提合理化建议200余条次。
三是落实涉法文件发文预审制度。凡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涉法文件报告,均须由起草单位法制机构和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专业性强、影响面广的文件要征求政府法律顾的意见建议。今年来,县政府法制办审查各类涉法文件30余件,召开政府法律顾问专题研讨会4次;镇办和部门法制机构审核涉法文件文稿58件、政府合同7件。
四是落实政府聘用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将政府法律顾问聘请情况纳入2016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要求各镇办、各部门年内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目前,已有26个镇办和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今年以来,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累计采纳法律顾问意见建议160余条次,法律顾问代理诉讼复议案件5件次。
五是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制定了201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明确了16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修订工作任务。目前,已制定规范性文件14件,全部按照“三统一”要求发布和备案。同时,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今年对2015年12月31日前制定下发的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筛选清理,共查找文件122份,列为规范性文件清理对象的62份,决定保留47件、失效8件、废止4件、修改3件,保证了现行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