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针对农村食品摊点众多,特别是农家乐、农村家宴和学校食堂安全监管难度较大的特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属地管理,全面实行农家乐证照管理、农家宴备案登记制度,夯实各级管理责任,不断夯实农村食品安全基础,确保农村食品安全。
一是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属地管理。镇政府在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中推行公开承诺、责令改正、上报查处和跟踪回访工作。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向公众承诺食品安全,接受镇政府、监管部门和群众督查;若不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发生一般违规行为,镇政府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针对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镇政府上报有关执法部门进行查处。针对被责令改正,上报查处的单位,镇政府进行跟踪回访,督促其达到规范化标准。
二是加强农家乐证照管理。监管部门在全面调查、摸清底子的基础上,按照“规范、提升和淘汰”的原则,把农家乐全面纳入许可管理,审查验收合格的217户核发了餐饮服务许可证,颁发了工商营业执照,并评出农家乐一星级86户、二星级72户、三星级51户,四星级4户,待审定4户。
三是实行农家宴备案登记。农户5桌以上的宴请活动实行双向报告和双向检查。即宴请活动举办者向组长、村医报告,组长和村医到现场进行检查,组长负责宴请活动中食品安全,村医负责食品加工原料验收登记和监督按规定程序加工食品。在全县所有镇、村全面推行了备案登记管理,全年农家宴登记备案1500余次,全县备案登记率达到80%以上。
四是落实学校食堂校长负责制。春、秋季学校开学之际,县药监局、教育局对学校食堂进行联合检查,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等有关制度和措施。夯实学校后勤、厨房工作人员等有关方面的责任,确保监管不漏盲区、不留死角。全年检查学校食堂224校次,发现问题5类48个,均责令限期整改到位,确保了师生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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