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规范村级组织收支行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杏坪镇财政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五项制度,确保村级集体组织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不乱花钱,为打造廉洁稳定的、让群众放心的基层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实行村级账务代理制。各村(社区)的账务由镇财政所按照会计制度要求代理记账,并及时向县财政局和村(社区)提供报表及相关数据。
二是实行货币资金代管制。在不改变所有权、使用权的前提下,各村(社区)的货币资金,由镇财政所进行代管,其收入全部缴入村级资金核算专户,村(社区)一律不得坐支现金。
三是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由镇党委、政府、人大、纪检、财政等相关部门以及各村(社区)负责人共同会商,根据各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定各村(社区)可以申领一定额度的备用金用于日常开支。
四是严格审核审批制。各村(社区)的支出单据在“三签字”手续齐全的情况下,还须经财政所长审核和分管领导审批方可报账。
五是坚持年度审计制度。年度终了,由镇财政所和镇纪委对各村(社区)收支行为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