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管理,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职能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根据县财政局安排部署,积极做好乡镇财政信息公开和反馈工作,强力打造“阳光财政”。
一是积极发挥财经领导小组的作用。对各项财政拨付款项用途去向,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由镇财经领导小组集体进行讨论决定,再予以公示。
二是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文件相关要求,规范了财政公开内容,对涉农法规、办事指南、财务信息进行及时公开,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是做好信息反馈工作。镇财政所在服务大厅内设有群众来访登记本,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并对群众意见进行整理登记,及时做好向群众答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