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行为,提升公证质量水平,近日,柞水县公证处组织全体公证人员认真学习了《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
一是严格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公证机构及公证员管理,强化公证执业纪律,规范公证执业行为,要求全体公证人员不折不扣地执行“五不准”通知要求。在办理公证业务中严格审查当事人的真实身份,不准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不准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不准办理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以及不准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
二是严格审查。通过对公证执业“五不准”的学习,柞水县公证处要求全体公证人员尽到更高标准的审查注意义务,除通过交叉询问、分别谈话等形式审查外,还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进行审查核实。同时要求所有的审查核实记录必须存档备案。
三是扩大宣传。将司法部的“五不准”通知内容打印粘贴于县公证处办公楼前醒目位置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知晓并监督执行。同时,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对前来要办证的群众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