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助力脱贫攻坚,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县司法局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法律扶贫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通过全面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知识优势,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促进基层组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依法自治,维护社会稳定,为加快我县脱贫攻坚步伐、建设“三个柞水”提供法治保障。
法律顾问工作内容包括:一是为行政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社区)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引导村(社区)依法管理。协助村(社区)解决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二是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向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组织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三是开展法律体检。针对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开展的脱贫致富项目,村(社区)企业在转型升级、知识产权、劳资纠纷等方面遇到的现实问题,定期组织法律体检,及时防范法律风险,保障脱贫项目顺利实施,促进企业平稳发展。四是参与人民调解。担任兼职人民调解员,根据基层调解组织的安排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为调解组织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五是开展法治宣传。落实法律工作者以案释法制度,定期举办法治讲座,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普及群众日常生活中涉及的法律知识,增强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我县计划到2016年底,在全县21个脱贫摘帽贫困村和9个美丽乡村重点村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 2017年年底,在三分之二以上的村(社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到2018年底前,全县基本建成村(社区)法律顾问网络,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力争该项工作走在全市、全省前列。截止目前,全县21个脱贫摘帽贫困村和9个美丽乡村重点村建设村(社区)法律顾问已配备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