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和县直单位工作效率,有效防范慵懒散等不作为情况发生,县科教局严格实施每天有日志、每周有安排、每月有评比等三项制度,以局机关作风转变引领科教系统作风建设,树立科技系统新形象。
一是严格实行每天工作日志制度。凡机关和县直单位工作人员,以日志形式对岗位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工作日志必须当日填写,因下乡等原因当日未填写的,由股室长或单位负责人代填,否则视为旷工。填写内容必须真实、详细、具体,简明扼要。不得使用“外出公务”“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模糊语言,请假要写明事由。实行股室长及县直单位负责人每日审核签字、分管领导每月审核签字制度。班子成员的工作日志每月由主要领导审核签字。
二是严格实行周重点工作安排制度。局办公室每周在例会后下发本周重点工作安排。由股室或县直部门负责人填写完成情况,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于每周五早9:00时前将电子挡报办公室汇总。
每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由分管领导或股室部门负责人在例会上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报,周工作没有完成的股室,由分管领导或股长在例会上说明情况。
三是严格实行月总结考核评比制度。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好月总结、月安排,并按期上报下发。每月月底各股室、各单位必须根据工作量及德、能、勤、绩、廉等对干部职工进行考核排名,并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通报排名情况,排名不得重复,排名经相关领导审阅后,交监察室存档。对于半年3次以上处于末位的干部,由纪检组长同监察室按照行政不作为进行问责;对于记载不清、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将问责股室长或单位负责人。对于问责后尚不改进的干部以及一年内6次以上处于未位的干部,根据情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给予降职降级处分,或属在编的予以调离科教局或县直单位,属借用的退回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