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申报所需材料自2015年起有所简化
接商洛市社会保障局通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申报所需材料自2015年起有所简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申报所需材料为:1、单位加注意见并盖章的《商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鉴定申报表》;2、二级以上医院的门诊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原件、诊断证明、最后一次在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的病历复印件。商洛市社保局研究决定经专家组鉴定为:原发性高血压病、糖尿病、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精神分裂症、恶性肿瘤、白血病的七种难以治愈的疾病者,下年度继续申请时不再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但需附上上年鉴定过的《门诊特殊疾病治疗通知书》,其他资料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