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柞水县非税收入局加强对票据的审验、发放、核销及使用监督,充分发挥了财政票据“以票控费、以票促收”的职能作用。
一是规范票据发放程序。对首次领用票据的单位,需持上级部门核发的有效执法资质,根据用票单位的实际需求,核实后填报《票据领购申请表》,凭《票据领销证》领取票据,对再次领用票据的按照“先缴后领、核旧领新”的原则和程序进行办理;
二是强化票据使用保管。强化对用票单位票据使用、收费项目、执收标准、以及收支两条线的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及时整改票据日常使用保管中发现的问题,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和及时足额缴入汇缴户。
三是严格票据缴销行为。对缴销票据所列项目和标准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现象,票面金额汇总与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资金是否一致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查,防止非税收入体外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