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司法局与西安某监狱无缝对接了一名柞水籍社区矫正人员,该犯因抢劫罪被判处12年徒刑,后因病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该局工作人员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入矫手续,赠送司法局自己编印的《社区矫正人员须知》等学习资料,详细讲解监外执行的重要性,要求其在入矫以后,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柞水县县境范围,积极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公益活动(其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时间每个月均不得少于8小时),每周以电话、每月以书面形式向驻地司法所报告自己思想和活动情况,服从司法所的日常监督管理规定,保外就医的矫正人员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3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随时保持手机信息畅通。
为了避免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该局工作人员顶着酷暑,专程将其陪送到乾佑司法所进行人档交接,受到了入矫者家属的高度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