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提高工作效率,柞水县扶贫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十坚持十不准十严禁”规定》。
一是坚持考勤制度,不准随意脱岗,严禁迟到早退;二是坚持学习调研,不准闭门造车,严禁脱离群众;三是坚持清正廉洁,不准知法犯法,严禁违法乱纪;四是坚持厉行节约、不准超标接待,严禁奢侈浪费;五是坚持务实为民,不准弄虚作假,严禁欺上瞒下;六是坚持用车规定,不准违规用车,严禁公车私用;七是坚持爱岗敬业,不准推诿扯皮,严禁贻误工作;八是坚持财经纪律,不准胡支乱花,严禁挤占挪用;九是坚持项目管理,不准违规招标,严禁以权谋私;十是坚持文明从政,不准违反公德,严禁办事设卡。 在2013年干部思想纪律作风学习教育整顿活动中,该局干部职工开展集体学习9场次,记学习笔记人均8000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和剖析材料每人2篇,制作了专门的学习专栏,刊发各类信息4篇,举办笔记展示活动2次,开展心得体会评比活动2次。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坚定了加快跨越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使干部职工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组织纪律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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