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即至,柞水县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困难群众过冬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把改善民生工作落到实处,做好冬季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一是认真做好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县决定从2012年10月1日起,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其中我市城市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提高320元/月•人提高到340元/月•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每月105元提高到每月120元; 同时,自2012年7月1日起向全县城乡低保家庭每月每户发放5元电价补贴。并将及时足额发放第四季度低保资金,确保困难群众及时领取到低保金。
二是认真做好救灾救济工作。指导各镇组织人员深入村、社区逐户进行摸底排查,明确受灾困难群众底数,建立冬春生活困难需政府救济人口台账,并制定冬季救助方案,确保受灾群众不发生非正常问题。
三是认真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申报、审批程序,对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较好地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四是认真做好五保供养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和敬老院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冬季安全管理,对敬老院、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的供暖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证冬季正常供暖,不断加强和改善五保老人伙食,保证入住老人吃好、穿暖、住舒心,过一个祥和温暖的冬天。
五是认真做好优抚对象待遇落实工作,切实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对生活困难重点优抚对象给予临时性救济,并发放棉衣、棉被等御寒物资,确保优抚对象温暖过冬。
六是认真做好临时救助工作。认真研究并妥善解决贫困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问题,切实抓好临时救助制度建设,以缓解家庭困难,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