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柞水县按照省市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要求,结合实际,完善了婚姻登记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登记,程序规范,受到广大群众的赞扬,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民政工作宗旨。 一、规范婚姻登记机关内部管理。根据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婚姻登记政务公开栏》、《婚姻登记处主任岗位职责》、《婚姻登记员守则》、《婚姻证件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做到谁登记、谁负责,严防违法登记和工作不细而造成的失误。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分两个场所进行办理,并有专门的档案室,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到位,设施齐全,保证了婚姻登记工作阳光化、公开化。二、提高婚姻登记服务质量。我县从婚姻登记集中办理以来,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及相关规定的程序、步骤和要求进行办理登记,杜绝了人情登记,无越权登记、无强制婚检现象。婚姻登记人员在办理过程中认真询问当事人相关情况,了解当事人真实意愿、精神状况及健康情况,确保登记程序合法,对每位服务对象热情接待,态度和和蔼,礼貌用语,百问不厌,使他们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三、执行婚姻登记收费标准。为了让婚姻当事人明白收费标准,我们在登记场所制作了县物价局监制的收费公开栏,公布了三部监督电话,如不按收费标准执行,可向县物价局、民政局办公室、局长举报。没有超范围和标准收取费用,没有开展任何收费服务业务,婚姻当事人只需花9元钱,就可以领到证件。从这次自查来看,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我们将认真改进,不断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把我县婚姻登记处建设成群众满意的文明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