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柞水县环保局将采取四抓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提高县域环境质量。
一是抓审批。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准入条件,坚持三个严格的原则,即严格依照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严格依照生态功能区划和区域产业定位及布局,严格依照污染物排放总量,坚决把住污染控制的第一道闸门和关口。
二是抓环评。严格执行和落实区域环评、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全程跟踪监督和竣工验收,确保各项环评和审批要求落实到位。对未批先建和未执行三同时的项目,依法严肃查处。
三是抓集中。坚持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制度,按照工业集中区专项整治要求,全面加强工业集中区的环境规划和管理,加快工业集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形成产业集聚、治污集中、发展集约的良好模式。
四是抓关停。通过加强环境执法工作,坚决关停取缔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等高能耗、高污染项目,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更好地解决县域内的环境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