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早夜餐、烧烤、露天流动小摊点的经营秩序,避免出现监管空隙或盲点,确保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营造整洁、有序、卫生的城市环境,柞水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对餐饮小摊点的监管。
一是建立健全监管档案。组织食品执法人员深入县城各摊点调查摸底,将摊点经营地址、负责人姓名、企业类型、经营品种、从业人员数量及个人信息等基本情况录入监管档案,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对达不到餐饮企业开办条件的餐饮摊贩实行临时备案登记管理,目前已建立餐饮摊点监管档案46份。
二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单、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向餐饮摊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质量意识。同时,开设24小时举报电话,及时公开举报查处情况,引导从业人员树立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理念。
三是开展安全专项清查。组织食品执法人员进行早夜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整治活动。重点严格监督检查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和健康状况、食品加工制作过程、食品原料采购贮藏等环节,最大限度地降低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对符合条件的摊点,统一纳入监管范围,实行定时监控;对不能保证食品安全又不按要求整改的摊点,将联合城管、公安等部门进行强制取缔。
四是统一划行归市管理。在全面摸底清查的基础上,把全县城的所有早夜餐、烧烤、露天流动小餐饮摊点,按地域分块划归统一地点经营管理,即:迎春路、八一路、北关(县医院对门)三个地块,利于统一监管,有力保障饮食安全。
五是加强安全应急处置。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成立机动监管执法队,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快速赶赴现场做好现场控制、人员处置、信息上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