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通知》(司发通〔2012〕12号)下发后,柞水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把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做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一件大事,摆上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日程,迅速行动,及时部署,四个到位确保《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认清当前形势,部署到位。成立了以分管基层工作领导任组长,各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为成员的贯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广泛开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宣传工作的通知>,形成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宣传到位。利用三问三解、6+1惠民工程、科普大集、学雷锋宣传月等活动,采取出动宣传车、 设立法律宣传咨询点等形式,为群众赠送《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宣传图册,制作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借助司法行政春训会举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辅导培训班,做到了网站有讯、电视有像、广播有声、宣传有效果、网络全覆盖。
三是结合职能作用,坚持衔接到位。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就《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施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实际问题进行磋商和探讨。明确各自职责权限,履行好工作责任,做到部门衔接、工作衔接、人员衔接以及相关材料的转交工作,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无缝对接,从源头上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
四是结合创新管理,坚持措施到位。按照县、镇、村、组四级包抓工作机制,详细摸清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底数,对社区矫正人员做到人员去向清、思想动态清、家庭住址清、社会关系清的四清要求;推行人性化服务,根据矫正人员日常表现,采取严管、普管、宽管三种不同的管理方式来加强管理;强化阵地队伍建设,加强社区矫正专业队伍、社区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三个队伍的建设,提高管理素质和矫正管理思路;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包对象、包责任、保落实的三包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