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覆盖范围,延伸服务触角,及时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方便、快捷地服务群众,使更多的广大群众沐浴到党的惠民机制春风。柞水县司法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拓展服务区域,在全县122个村(居)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工作驻村联系点制度。目前,该制度已在全县全面展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驻村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联络员由各村调委会主任担任,主要工作职责:一是开展简单法律咨询,受理本村老龄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申请;二是负责对本村非诉讼及案情简单的民事诉讼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援助条件的案件,及时引导当事人就近向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提出援助申请,也可以直接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援助申请,法律援助工作站对申请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及时上报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批、指派;三是协助上级法律援助机构对本辖区法律援助申请人的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村民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四是负责接待本村农民工有关法律问题的来电、来信和来访;五是协助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本辖区法律援助工作;六是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七是负责收集并上报本辖区法律援助信息资料;八是负责本辖区法律援助统计工作;九是接受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指导,完成司法行政部门及法律援助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