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来临,为加强五保对象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五保对象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严防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县民政局采取三项措施做好敬老院和五保供养点的安全管理。
一、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充分认识做好敬老院五保供养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实行层层负责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实行主要领导负责,民政办为第一责任人,敬老院院长为具体责任人。组织专门人员对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制定避灾避险和灾害救助方案,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二、强化工作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一是实行专人负责制。敬老院和供养点要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建立汛期值班制度和夜间巡查制度,尤其要加强雨天夜间的安全检查,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二是全面排查隐患,突出抓好以防汛、防食物中毒和保障安全用电为重点的安全工作,组织全面专项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三是室内禁止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确保汛期用电安全,要有通风排气等安全防范措施。四是加强对供养人员的日常照顾。夏季天气高温,供养人员思想情绪容易波动反常,安排专人负责看护,并妥善做好思想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避免发生各类事故和非正常死亡。汛期雨天较多,对行动不便的供养人员,在散步、就餐、如厕时,须安排专人搀扶,避免老人滑倒、摔伤等事故发生。五是对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进行集中普查,发现分散供养人员住房破损要及时帮助修缮,对居住在低洼地带的五保户,要及时动员他们搬迁至敬老院或集中供养点,确保他们安全度过汛期。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患自觉性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规范管理,大力开展汛期安全教育,组织敬老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汛期各类安全常识学习和培训,并对五保供养人员进行防汛、防烫、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防盗等方面的教育,使他们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敬老院和供养点各项管理制度,共同做好五保供养对象安全度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