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适应社会大局形势,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司法局融会贯通地把全国两会报告中保民生、保稳定重要论述运用法律援助工作诠释到老百姓身上,融入到具体工作实践当中,深化到服务群众全过程,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特殊困难群体正当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思想基础和行动保证。
一是深化认识,在顺应社会大局形势上求适应。司法局把植根群众援助、接通基层地气作为保障民生权利、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一项主要事项来谋划和推进。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在分管领导的直接参与和调研下,依据县域实际情况,结合当前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之际,超前思维、提前谋略、动早抓快的前面推进此项工作。以创新特殊服务方式、主动履职促能工作责任感、高度政治敏锐性和服务大局意识为两会胜利召开营造了安定和谐的社会政治环境。
二是服务民生,在植根基层便民服务上求满意。充分发挥 县、镇、村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作用,热情接待上门咨询和办事群众,突出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接待、咨询、登记、指派工作。各镇司法所不断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及时汇报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情况,而且还要主动下基层走访、植根群众接访。发动基层村、组干部逐村逐组逐院落进行摸底排查,实行逐人建档立卷。对于苗头性、激化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上报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采取合理策略引导群众、及时提供高效廉洁法律援助服务,理顺思想情绪,尽可能地避免矛盾激化成诉、诉中带访和直接信访问题的发生。
三是创新落实,在开展法律援助载体上求突破。在保持工作连续性的基础上,司法局根据当前社会大局形势、群众不同法律需求为突破口,适时丰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思路、目标定位和管理举措。探索在法院、交警队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指派律师,承办重大案件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援助案件,促进司法公正;创新运用重点案件评查、旁听庭审、案卷检查、受援人回访等措施,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援务公开制,实行标准化审批流程。探索完善与劳务输入地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方便受援人异地维权。
四是促进和谐,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上求创新。司法局把法律援助为民创先争优工作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活动来推进,以开展法律援助为突破口,以维护基层社会长治久安为己任,以加大活动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工作氛围为目的。积极发挥便民窗口的服务指引、法律咨询、申请受理、查询答疑等功能,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开展向法律援助受援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征询对法律援助工作意见等活动,引入社会监督和公共评议,引导法律援助工作者在争优中提高业务技能,在创先中改进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