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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将获得至少两佰元奖励
2012-02-08 作者:王有明 刘秀芹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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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
1
日,商洛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办法对举报奖励条件、范围、等级、程序办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受理举报职责进行了分工。
照此办法,农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水务、商务、粮食、盐务、公安等部门将受理九个环节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将获得至少两佰元奖励,最高不超过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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