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柞水县针对全县各类岗位基本饱和、公益性岗位有限、高中和大中专毕业生数量激增的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就业渠道,把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紧密结合,加大岗位开发力度,大力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网络,确保全年实现城乡居民转移就业5.4万人的目标,促进人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
一是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围绕富民强县目标,着眼一区三基地规划,瞄准88个重点项目建设,紧盯农业产业化步伐,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服务业,积极在产业发展的各个节点创造条件,千方百计引导创业、促进群众就业,努力形成自主创业、转移就业、劳务输出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层次的就业渠道,确保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2万人,其中劳务输出4.73万人、创收3.5亿元的目标,努力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
二是大力转变择业观念。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开展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创建工作,努力改变认为只有到行政事业单位按时上下班,按月领工资才算真正就业的观念,切实改变在职业选择上不切实际地追求稳定、高薪、轻松、舒适,对待遇低、苦、脏、累活不愿干,不愿从事阶段性就业和弹性就业的思想观念,积极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和其他各类就业群众自主创业或选择就业。
三是不断强化技能培训。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引导各类培训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采取定向培训、订单培训、专业培训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劳动力就业技能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努力实现1万人次的培训目标。
四是积极落实优惠政策。认真落实省市县积极的促进就业政策,不断完善扶持困难群体就业的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技能鉴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和促进普通高校大学生三支一扶就业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效应。积极开展就业援助工作,为农村贫困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3848人员、城镇退役军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就业援助服务。
五是全力维护合法权益。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努力规范劳动用工行为,重点加大小五金加工、矿产开发、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物业管理等行业和企业的监察力度,不断扩大劳动合同覆盖面,切实维护就业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