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天然林资源保护实施以来,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后,林地、林木权发生了变化,针对这一状况县林业局采取了新的以户为单元管护方式。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形式条件下的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建立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适应,相配套各森林管护机制,根据相关规定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县林业局天保中心落实了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森林管护办法等相关条款。结合我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已完成的实际,改与护林站、护林员管护合同为与各农户签定管护合同,进一步落实、完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责任。从年初起与各镇、站、林场、村、组、农林户层层签定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目标责任书,实行一签五年不变的方式,使森林管护责任落实,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块;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从源头上真真做到管护有力,确保资源安全,实现森林资源增长,实现农民增收,实现林区和谐,促进我县林业管护科学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