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发挥检察机关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最直接的有效途径。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在专项治理工作中采取四同的工作方式着力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一是坚持工作目标上同向。反贪局将开展专项工作融入县委和县政府工作大局之中,自觉在县委和县政府中心工作的大棋盘上准确定位、把握方向,使反贪工作目标始终与全县工作大局同步,真正做到办案不忘发展、办案服务发展、办案促进发展。二是坚持工作理念上同心。反贪局将开展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始终与大局工作同心合拍。确立了开展专项工作要起到查办职务犯罪、维护稳定,服务大局、消除诱发社会矛盾隐患、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作用。三是坚持工作部署上同步。反贪局将开展专项工作作为县委、县政府整体工作的一部分,把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作为反贪工作的政治任务。在具体的工作安排及部署上与大局同步,具体行动上与大局一致,工作措施上与大局匹配。四是坚持工作评价上同效。反贪局始终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服务意识,确立了以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作为衡量专项工作成效的检验思路,把专项工作置于服务大局的背景下、统筹于服务大局整体上开展与谋划,把专项工作取得的效果与服务大局的效果相结合,保障专项工作和服务大局同步推进和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