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柞水县通过强化领导、突出重点、加强督查等措施,促使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惠民政策的落实、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县民政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业务骨干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导组,开展低保专项检查。各镇办成立相应的组织,严格把握低保专项治理的工作节点,扎实安排,分阶段逐项列出任务安排,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了工作落实。
二是突出治理重点。对标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认真检查低保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审核、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分类施保等政策执行情况。扎实整改农村低保工作中责任不落实、作风不扎实、经办服务不规范问题,针对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问题、工作作风问题、困难群众实际需求、农村低保与扶贫衔接情况、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使用情况、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情况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执行低保受理、申请、审核、审批的关键程序,确保治理工作不走场。
三是广泛开展宣传。重点围绕低保认定的资格、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审批、动态管理等重要环节,采取发送手机短信,采用柞水民政、微柞水等微信公众号、刷写固定标语等多种形式对治理的目标、要求、范围、时间和对象进行宣传,提升群众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政策的知晓率,大力营造治理氛围。印发《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通告》1000余份,开展督查活动3次,印发专项治理宣传彩页10000余份,开展各类培训50余场次,全县每个季度的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已在县政府网站和镇村公示栏公开,设立了举报电话和投诉箱,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及疑难答惑40余人次。
四是巩固治理成效。在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健全以收入核查为核心,以动态管理为原则,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县级抽查为基本保障,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大数据综合运用为补充的对象认定机制,确保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在全面治理的同时,耐心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五是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落实日常督查,实行周报告、季通报制度,定期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重点检查100%入户调查情况落实情况,低保经办人近亲属备案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增强干部的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团队意识、廉政意识,提升农村低保规范管理水平,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截止目前,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学习培训6期,50余场次,参加培训502人次;开展低保专项督查3次,目前全县低保保障对象3850户8580人,其中:近三年累计符合低保条件新纳入对象1583户3504人;累计清退不符合条件的6户20人;因动态管理、季度复核正常退出低保对象527户1702人;因重病、重残、刚性支出过大纳入低保对象146户14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