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增强防返贫兜底保障能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根据《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在脱贫攻坚中扎实开展提升农村低保覆盖率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县民政局于2020年5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三个督导组,由县民政局3位科级领导带队,在各镇办开展开展提升农村低保覆盖率专项行动。
会议强调:各镇办要结合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专项行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三排查三清零”等工作,着重对2017年以来退出低保的家庭、1年内提交低保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进行“回头看”,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要坚持精坚持精准救助、应保尽保、边缘从宽的原则,合理把握政策尺度,充分认识开展提升农村低保覆盖率专项行动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筑牢脱贫攻坚“最后一道防线”的重大意义。
各督导组通过组织召开由镇办分管领导、“四支干部队伍”、民政干部组成的动员会,逐户逐人开展研判,重点对以下8类人员进行核查纳入:未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监测人口、贫困边缘人口、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对象、赡养人因常年外出务工等原因不能有效履行赡养义务、生活困难的农村独居老年人、农村困境儿童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就业,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家庭单一劳动力在外务工未扣除必要就业成本的困难家庭、医疗、护理、康复费用等刚性支出较大的困难家庭。采取边排查边纳入的方式,持续推行“一周一审批”制度,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少一人”,真正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应扶尽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