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柞水县政府工作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6日
柞水县政府工作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强化政府执行力,切实推进政府系统转变职能,改进政风,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得到全面落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3年在全县深入开展政府工作执行年活动。
一、总体要求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主线,以四个十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为着力点和突破口,按照转作风、抓落实、促发展的要求,强化公开、暗访、问责手段,着力在体制机制创新、工作作风转变、重点难点问题突破等方面狠下功夫,实现政府机关和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工作效能持续提升、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全面推进我县跨越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1.服务意识有新增强。着力解决少数干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的问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创新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增强服务主动性,简化办事程序,增强执行力,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水平。
2.干部作风有新改进。着力解决少数干部思想观念落后、工作落实不力、执行纪律不严、责任心不强、精力不集中的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责任心、使命感,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把精力放到抓落实中,全心全意抓发展,雷厉风行干工作,身先士卒做表率,完成一批群众受益、有利长远发展的工作。
3.执行效率有新提升。着力解决少数干部工作时效性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的问题,把提升效能贯穿活动始终,强化岗位责任意识,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形成推动各项事业不断发展的强大动力。
4.工作成效有新突破。着力解决少数干部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亮点不突出的问题,树立敢为人先的意识,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争创一流业绩,确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活动内容
1.开展项目建设推进年活动。坚持以项目建设统揽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实施项目攻坚,解决一批影响项目建设的资金、用地、政策、环保、社会环境等难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建成一批管当前、利长远的重大产业项目和重点基础设施项目。
2.开展四个十工程攻坚战。以《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十大创建工程、十大城市建设工程、十大城市管理工程、十大民生工程为重点,制定时间进度表,突出重点,克难攻坚,扎实做好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推进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等各项工作,全面推动既定目标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顺利完成。
3.开展五个一作风转变行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推进开展机关作风转变,重点落实好五个一工作:围绕提高机关干部执行力,开展一次作风纪律集中整顿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纪律和效能建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进行一次公开承诺活动;利用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评议会等方式,组织一次政府效能评议活动;加强干部纪律和工作效能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一批影响效能建设的行为;通过考核测评,评选表彰一批效能建设的先进机关和个人。
4.开展关注群众、提升服务专项治理活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建立多渠道收集和处理群众反映问题的工作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坚持和落实县政府领导干部信访值周和各级领导干部四访制度,解决一批信访积案或矛盾纠纷。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开展零距离服务,认真解决政策制度棚架问题,高效解决群众、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
5.建立健全政府工作落实长效机制。以效能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政务督查、效能建设、效能考评、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等制度,建立推动工作落实、提高政府效能的目标任务分解、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改变干部职工在抓工作落实中不想执行、不敢执行、不会执行、不真执行等庸懒散虚等作风的制度体系,形成推动工作落实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保障。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监察局、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考核办、县政府督查室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工作执行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督查室,负责活动的开展和日常办公。各镇各部门要成立专门的机构,落实办公人员,全力抓好活动的安排部署工作,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措施和时间节点,方案于4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明确工作责任。各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政府工作执行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各项任务落实负总责,精心谋划、统筹协调抓执行;分管领导对各项任务落实负直接责任,要亲自检查、尽职尽责抓执行;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对各项任务落实负具体责任,要认真负责、不折不扣抓执行。各镇各部门都要按照方案要求,明确各自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的原则,将每一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成具体的项目,实行定量、定性、定岗、定责管理,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衔接紧密、责任清晰的执行链条,以目标倒逼程序,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
3.强化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整合县政府督查室、考核办、纠风办、项目办等监督检查资源,形成大督查促大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活动的各个环节,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和整改措施的落实。要对效能建设的主要任务,以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严肃查处影响效能建设活动正常开展的行为。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任务和要求,建立自查评价制度,加强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日常跟踪和督查,建立健全工作完成情况测评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4.严格效能问责。要强化督查和问责结果的运用,对工作落实迅速、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迟缓、措施不力、成效较差的下发督办予以通报批评、限期办结;对限期办结事项在规定时限内仍未办结的,由县政府督查室提出催办意见,经县政府领导审定同意后,下发催办通知,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由监察局对其班子成员进行效能问责,同时取消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年终考核评优资格;在整改期限内仍未落实,对全县发展大局造成重大影响的,由县政府督查室提出查办意见,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同意后,下发查办通知,实施问责。一年内,凡被县政府督查室下发督办、催办、查办一次的,在目标责任考核中分别扣0.5分、1分、1.5分。同时,将工作绩效与各单位年度工作经费挂钩,对承担任务重、完成质量好、工作有创新的单位在经费上予以奖励,对效率低下、完成质量差或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按完成任务的进度比例削减年度经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