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柞水县委办公室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柞水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柞办发〔2015〕24号)精神,设立柞水县司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县普法和依法治县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办、各部门、各行业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管理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公证和法律服务工作。
(四)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七)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财装备和警车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九)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司法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工作,协调督促检察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机关文电、档案、信息、统计、保密和信访办理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网络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本建设投资的使用;负责机关、下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器材、警车等装备的计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目标责任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法治宣传股
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全县法治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工作。
(三)基层工作股
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四)公证律师管理股
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承担全县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协助市司法局做好司法鉴定、司法考试和人民监督员等工作。
(五)社区矫正管理股
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协调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解除矫正工作;协调处置社区服刑人员重大突发事件;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机关党的组织机构按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组、监察室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