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交通运输局是主管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县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增加的职能
1、城市出租车管理职能。
2、汽车驾驶学校及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职能。
3、交通战备工作管理职能。
(二)转变的职能
1、交通行业有关培训、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等事务性工作,交给社会中介机构。
2、交通企业经营性项目的投资、生产计划等生产经营权交给企业。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交通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办法、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编制全县公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三)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管理、运输市场管理;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对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负责城乡客货运输、出租车行业管理;负责搬运装卸、汽车维修和营业性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以及运输服务的行业管理;负责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四)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管理;负责组织公路、水路交通规费稽征,建设资金筹措和监督使用;组织实施重点公路、水路建设项目。
(五)负责全县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六)负责实施交通行业技术政策、标准、规范、组织交通科学技术攻关,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七)负责局属单位的体制改革,指导交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结构,提高经济效益,负责对局属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管理和保值增值工作。
(八)负责本县公路交通质量、计量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路交通运输的投资、价格、信贷、劳资及其它有关交通行业方面的规章制度。
(九)负责运政、路征行政执法。
(十)负责公路交通专业人才教育、增养、职工培训;负责交通行业的统计和信息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管理机关和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指导交通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负责交通战备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