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柞水县委办公室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柞水县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柞办字〔2019〕33号),柞水县司法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如下:
一、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法治宣传和依法治县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各行业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做好县政府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县依法行政工作。
(四)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开展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财装备和警车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柞水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法制股、社区矫正与基层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三、办公地址
柞水县乾佑街武装部大院
四、联系方式
电话:0914-4321793 传真:0914-4327812
五、负责人姓名
党组书记、局长 崔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