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现柞水良好的县城形象,展示柞水文化魅力,提升柞水城市品位,根据县财政局批准下达的县城雕塑采购计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欢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雕塑企业参与.
1.项目编号:ZSCG(2010)01号。
2、项目地点: 柞水高速路出口处和县城南关街心公园处。
3.项目内容:不锈钢雕塑、汉白玉石雕塑各一座(不含基础)。
4.资质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应具备的条件。(2)、具有国家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全国城市雕塑设计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并且是城市雕塑、园林雕塑、壁画模型的设计、制作等)、税务登记证。(3)、近两年承接类似工程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实景图片、合同)。(4)、购买采购文件时带资质原件或复印件。
5.购买文件地点、方式、时间:参与单位可到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购买采购文件或网上传送。购买时间:2010年3月14日- 3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2:30-5:00)。
6.对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如有疑问,请直接与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或县城建局联系。联系人:路标、宋正意,联系电话:0914-4325486、18992408500。
7.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出之后,恕不退换。
8.参与单位须按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3月30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
9.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政府招商楼四楼)
10.通讯及联系方式:
单 位:陕西省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陕西省柞水县政府招商楼四楼
联 系 人:路 标
电 话:0914-4325486(带传真)
邮政编码:711400
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