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名供应商:
现将柞水县人民医院信息化管理软件及配套硬件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有关修改部分通知如下:
1、第二部分第五评分标准企业实力(22页):为了使医院的信息化建设符合卫计委《电子病历系统功能与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对于投标人能够提供所实施用户在参与电子病历系统功能与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活动中达到6级水平(含6级)及以上,每提供一份6级及以上级别水平医院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包含HIS、LIS、PACS、EMR的合同原件及等级证明材料)得6分;每提供一份5级级别水平医院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包含HIS、LIS、PACS、EMR的合同原件及等级证明材料)得3分,最高得18分。(至少提供合同原件作为佐证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修改为:为了使医院的信息化建设符合卫健委《电子病历系统功能与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对于投标人能够提供所实施用户在参与电子病历系统功能与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活动中达到4级水平(含4级)及以上,提供4级及以上级别水平医院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提供包含HIS、LIS、PACS、EMR的合同原件及等级证明材料加盖医院公章作为佐证材料), 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高得18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修改为:2019年12月31日上午8:50分前(北京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19年12月3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特此通知
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