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就业管理局:
你单位申请举办培训班的请示收悉,根据商财办社〔2017〕51号、商政人社发〔2012〕14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单位于2017年8月8日至8月26日举办创业培训班一期,培训地点为红岩寺镇,培训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人数为2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5人,培训课时不得少于150课时。请严格按照商政人社发〔2014〕98号文件要求及培训相关规定布置培训教室并进行组织管理和开展培训教学,认真做好培训资料的上报工作,进一步加强创业服务体系的建设,为创业者提供培训、政策、资金、技术、信息等“一条龙”服务,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