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政人社函〔2017〕38号
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举办第二期就业培训班的批复
柞水县幸福桥职业培训学校、英才教育培训中心:
你们校申请举办就业培训班的请示收悉,根据商财办社〔2012〕31号、商政人社发〔2012〕14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柞水县幸福桥职业培训学校于2017年4月13日至4月27日举办就业培训班一期,培训人数为5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42人,培训专业为旅游服务,培训地点为下梁镇新合村村委会,培训对象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培训课时不得少于120课时,同意柞水县英才教育培训中心于2017年4月13日至4月27日举办就业培训班一期,培训人数为5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6人,培训专业为旅游服务,培训地点为营盘镇营镇社区居委会,培训对象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培训课时不得少于120课时。请你们校严格按照培训相关规定进行组织管理和开展培训教学,并认真做好培训资料的上报工作,注重培训质量,及时开设劳动保障知识课程,同时积极为参训人员提供政策、技术、信息等就业服务工作,并按规定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