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柞水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实现3.1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5%。一是城乡市场稳步发展。城镇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97亿元,同比增长9.0%,占总额的62.5%;乡村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18万元,同比增长12.8%,占总额的37.5%。二是商品零售额增长快于餐饮收入。全县实现餐饮收入0.65亿元,同比增长10.8%;商品零售额2.5亿元,同比增长12.6%。商品零售增长快于餐饮收入1.8个百分点。
上半年,柞水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实现3.1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5%。一是城乡市场稳步发展。城镇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97亿元,同比增长9.0%,占总额的62.5%;乡村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18万元,同比增长12.8%,占总额的37.5%。二是商品零售额增长快于餐饮收入。全县实现餐饮收入0.65亿元,同比增长10.8%;商品零售额2.5亿元,同比增长12.6%。商品零售增长快于餐饮收入1.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