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乾佑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经柞水县人民政府2019年3月5日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肖海坤同志任县药办主任;
周 伟同志任县科教局副局长;
行远隆同志任县经贸局副局长;
孟凡龙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春生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杨 博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杨荣贵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张 涛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建文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胡增来同志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刘兴华同志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 丹同志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 敏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徐丫丫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朝阳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冯有波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李 岗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骆昭君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曾小民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汪 峰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香毅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根健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 平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郭安荣同志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文甲勇同志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陈 骅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孙庆斌同志任县扶贫局副局长;
柯贤艳同志任县药办副主任;
周安生同志任县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站站长;
李晓明同志任县经贸局主任科员;
卢 锋同志任县经贸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
李志和同志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郭 勇同志县科技局局长职务;
陈 骅同志县发改局副局长职务;
李晓明同志县经贸局副局长职务;
詹绪泽同志县科教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陈绍顺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周建波同志县扶贫局副局长职务;
周 伟同志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职务;
肖海坤同志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职务;
万维勤同志县药办副主任职务;
徐德生同志县药办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杨荣贵同志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柯贤艳同志瓦房口镇公用事业服务站站长职务;
周安生同志县城镇建设规划站站长职务;
李志锋同志县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站站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余添奇同志县医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赵世良同志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郭 怡同志曹坪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在机构改革中涉及到撤并或更名部门的原任职务自行消除。
特此通知
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