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姚远明等32名同志记三等功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乾佑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关于给予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一次性奖金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县政府2015年8月27日第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姚远明等32名同志记三等功一次,发给一次性奖金1500元。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号召全县广大公务员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立足本职、开拓创新、锐意进取、高效服务、扎实工作,为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柞水县机关单位(含参管单位)记三等功人员名单
柞水县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日
附件
柞水县机关单位(含参管单位)记三等功人员名单
(共32人)
县发改局1人:姚远明
县公安局4人:刘 勇 吴高平 方 伟 卢 婷
县计生局2人:张宝印 沈泽鹏
县民政局1人:刘会涛
县卫生局2人:杨前意 简云洁
县国土局1人:李印奇
县林业局1人:石 钰
县工商局3人:杜德涛 杨 欢 廖 明
县科技局1人:盛祥立
县水务局1人:李绍丹
县旅游开发局1人:谭红娟
县供销社1人:李韶华
小岭工业区管委会2人:赖胜涛 屈仁环
县就业管理局1人:霍国涛
县物价所1人:屈卫军
县委办1人:樊义龙
县纪委1人:卢 亮
县委组织部1人:党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