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财办建发〔2018〕588号
柞水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环保局:
根据商财办建〔2018〕92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18年第二批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500万元,列功能分类科目:2110402节能环保支出-农村环境保护;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
本次下达的资金根据县财政涉农整合相关政策要求,纳入年度整合计划,统筹用于脱贫攻坚(范围按照陕政办发〔2016〕84号执行)。请加强项目管理,督促项目进度,规范使用财政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并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2018年第二批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绩效目标表
柞水县财政局
2018年12月24日
2018年第二批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绩效目标表
单位:万元
专项名称 | 农村环境整治 | |||
中央主管部门 | 生态环境保护部 | 专项实施期 | 2018-2019年 | |
省级财政部门 | 陕西省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省环保厅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金额: | 13584 | ||
其中:中央补助 | 13584 | |||
地方资金 | ||||
年度总 体目标 | 2018年计划实施45个建制村综合整治任务,经过整治的村庄,饮用水源地保护得到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得到提高,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得到改善。(按照中省要求,贫困下资金须整合,整治村数量未纳入)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通过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的建制村庄 | 45 | |
质量指标 | 经过整治的村庄,生活污水得到处理比例 | ≥60 | ||
经过整治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比例 | ≥70 | |||
经过整治的村庄,畜禽粪便得到综合化利用比例 | ≥70 | |||
经过整治的村庄,饮用水达到卫生合格标准比例 | ≥90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经过整治后村庄的环境质量 | 明显改善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建制村所在镇、村相关人员及村民对本村环境整治情况满意度 | ≥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