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财办农改发〔2018〕448号
柞水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小岭镇“一事一议”财政
奖补资金的通知
小岭镇财政所:
经研究,现将商财办农改〔2018〕13号文件通知小岭镇罗庄社区通组路项目资金30万元随文下达。财政所要及时将资金足额转入村委会账户,必须坚持以村级报账为主体,不得以镇政府或其他单位名义进行项目列支,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平调,要按“一事一议”科目设明细账,此款从县涉农资金整合专户拨付,年终列“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预算科目。同时,本镇要按“一事一议”项目管理办法,完善财务资料,迎接省市检查和专项审计。
柞水县财政局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