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财办教发〔2018〕161号
关于下达2018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
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柞水职专:
根据商财办教发〔2018〕2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校2018年春季免学费专项资金58.8万元(学生总计735人,按照每人每学期800元标准补助),请你校严格政策落实,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免学费后教育教学政策运转。年终列入“2050399职业教育—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预算科目,请将本次补助资金与以前年度滚存结余的中省财政免学费补助资金统筹用于中职免学费政策的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免学费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涉农专业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范围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教〔2014〕1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加强管理,做好学生信息系统管理等基础工作,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加强对“一牌两校”、“联合招生”、“学籍异动”等情况的监管,坚决杜绝“双重学籍”现象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三、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免学费后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等日常运转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滞留。财政局和科教局将对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附件:2018年春季学期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金分配表
柞水县财政局 柞水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2018年5月11日
附件:
2018年春季学期中职学校国家免学费分配表
学校名称 | 应享受免学费人数 (人) | 发放标准(元) | 应下达免学费(万元) | 实际下达免学费补助资金 (万元) |
柞水县职业中专 | 735 | 800 | 58.8 | 58.8 |
合计 | 735 | 800 | 58.8 | 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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