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补充实施方案
柞水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
目 录
一、编制依据··································1
二、整合思路和规划目标·····························1
(一)整合思路·································1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年度规划目标··············1
三、整合项目实施建设内容和区域··························4
(一)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内容和区域·························4
(二)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内容和区域·························14
四、资金投入情况································16
(一)补充整合总投入······························16
(二)产业发展投入·······························16
(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6
五、财政资金补助标准······························16
(一)产业发展类补助标准····························16
(二)基础设施类补助标准····························17
六、实施步骤··································17
七、保障措施··································18
八、绩效目标··································19
九、附件····································19
柞水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过渡期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细则》精神,依据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十四五”总体规划及年度规划目标,特编制我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二、整合思路和规划目标
(一)整合思路
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将切块下达我县中央层面16个方面资金和省级层面6个方面资金及市、县层面配套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整合范围内资金统筹安排使用,整合资金在安排上兼顾脱贫村和其他村、脱贫户和其他户,着力推进区域内均衡发展。整合资金在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的前提下,优先用于脱贫村产业发展,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其次根据乡村振兴年度规划,紧紧围绕5大振兴建设内容,对9个镇级示范村和2个县级示范村重点打造,资金重点倾斜,以示范引领助推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年度规划目标
1.“十四五”规划
通过五年时间,持续巩固“十三五”脱贫攻坚成果,努力实现五个“进一步”目标,即人均收入进一步提高,“三保障”水平进一步稳固,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壮大,多项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群众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切实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进一步提高。贫困群众产业、就业更加稳定,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稳步增长,贫困群众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
农村三保障水平进一步稳固。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义务教育保障、医疗保障、住房安全保障、饮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13年免费教育覆盖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村集体经济组织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总量持续增加,管理经营更加规范,市场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营收利润进一步提高,带贫益贫效果更加明显,村集体经济盈利年均5万元以上。
多项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防返贫、后续帮扶和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更加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后续帮扶持续跟进,返贫风险得到全面防范,农村基础设施得到及时维护,农村治理能力持续增强。
农村群众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基层组织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不断优化,乡风文明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不断增强,村庄环境整治达标率达到99%,平安建设满意度达到99%。
2.年度目标
2021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8.8万亩、粮食产量达到4万吨,生猪出栏10万头,重要农产品供给平稳,特色现代农业建设加快转型升级,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开启,农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城乡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落实“5年过渡期”政策,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防返贫动态监测、稳定增收联农带农等机制健全完善,贫困群众收支水平变化、“两不愁三保障”巩固和农村饮水安全状况实现常态化监测。二是强化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强化易返贫致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和实时化帮扶,建立健全及时发现和快速响应机制,开展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实行分层分类帮扶。三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扣乡村振兴“20字方针”,抢抓纳入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机遇,依托省“十百千”工程,积极创建全省乡村振兴先行区,打造11个乡村振兴示范样板村。四是做优做强木耳主导产业。按照“三带六区多点”木耳产业发展总体布局,大力实施“原种培育、规模扩张、质量提升、新品研发、市场营销、延链补链”六大行动,加快三大流域“千万袋木耳产业带”、金米U型木耳产业带和金米、肖台、西川等50个“百万袋”木耳专业村建设,有组织发展1万户“万袋”种植户,年生产规模达到1.5亿袋、干品木耳产量7500吨。五是实施乡村公共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加大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力度,加快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和省级“四好农村路”成果巩固,全面实施路长制,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三、整合项目实施建设内容和区域
2021年全县补充整合2大类91个项目,主要在9个镇(办)79个村(社区)实施,惠及全县人口8963户31127人。
(一)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内容和区域
产业发展类项目共78个。
(1)2021年营盘镇水毁木耳大棚修复项目。丰河村7.5万元,北河村14.5万元,秦丰村1.2万元。用于木耳大棚水毁灾后修复。实施地点丰河村、北河村、秦丰村。
(2)2021年乾佑街办水毁木耳大棚修复项目。什家湾村3.8万元,车家河村3万元,马房子村30万元。用于木耳大棚水毁灾后修复。实施地点什家湾村、车家河村、马房子村。
(3)2021年小岭镇水毁木耳大棚修复项目。金米村11万元。用于木耳大棚水毁灾后修复。实施地点金米村。
(4)2021年红岩寺镇水毁木耳大棚修复项目。跃进村8万元。用于木耳大棚水毁灾后修复。实施地点跃进村。
(5)2021年凤凰镇水毁木耳大棚修复项目。清水村26万元,龙潭村70万元。用于木耳大棚水毁灾后修复。实施地点清水村、龙潭村。
(6)2021年杏坪镇水毁木耳大棚修复项目。杏坪社区5.5万元,党台村22万元,肖台村66万元。用于木耳大棚水毁灾后修复。实施地点杏坪社区、党台村、肖台村。
(7)2021年瓦房口镇水毁木耳大棚修复项目。金台村54万元,老庄村8.5万元,金星村2万元,街垣社区4.5万元。用于木耳大棚水毁灾后修复。实施地点金台村、老庄村、街垣社区、金星村。
(8)2021年曹坪镇水毁木耳大棚修复项目。中坪社区37万元,马房湾村45万元,东沟村9万元。用于木耳大棚水毁灾后修复。实施地点中坪社区、马房湾村、东沟村。
(9)2021年下梁镇水毁木耳大棚修复项目。新合村1万元,金盆村2.5万元,胜利村1万元,四新村5万元。用于木耳大棚水毁灾后修复。实施地点新合村、金盆村、胜利村、四新村。
(10)2021年柞水县乾佑街办移民搬迁公益岗位项目。乾佑街办亿昇小区、浩越小区、月泉山庄、阳光小区设立26个移民搬迁岗位,安置就业。实施地点乾佑街办。
(11)2021年柞水县下梁镇移民搬迁公益岗位项目。下梁镇育才小区、嘉禾小区、明星小区设立16个移民搬迁岗位,安置就业。实施地点下梁镇。
(12)2021年柞水县营盘镇移民搬迁公益岗位项目。营盘镇营镇社区、向阳坡安置点设立2个移民搬迁岗位,安置就业。实施地点营盘镇。
(13)2021年柞水县小岭镇移民搬迁公益岗位项目。小岭镇黄金小区设立9个移民搬迁岗位,安置就业。实施地点小岭镇。
(14)2021年柞水县杏坪镇移民搬迁公益岗位项目。杏坪镇党湾移民小区设立10个移民搬迁岗位,安置就业。实施地点杏坪镇。
(15)2021年柞水县红岩寺镇移民搬迁公益岗位项目。红岩寺镇月亮坪2期安置小区、红福小区设立3个移民搬迁岗位,安置就业。实施地点红岩寺镇。
(16)2021年柞水县瓦房口镇移民搬迁公益岗位项目。瓦房口镇马家台村集中点、马家台村上湾集中点、金星村集中点设立6个移民搬迁岗位,安置就业。实施地点瓦房口镇。
(17)2021年柞水县曹坪镇移民搬迁公益岗位项目。曹坪镇中坪村、窑镇供销社集中安置小区设立20个移民搬迁岗位,安置就业。实施地点曹坪镇。
(18)2021年柞水县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对2021年柞水县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县外务工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赴外省务工一次性补贴500元,市外省内300元,县外市内150元)。实施地点全县。
(19)柞水县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柞水县2019-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雨露计划补助,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本次资金覆盖638人。实施地点全县。
(20)2021年营盘镇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因灾因疫政策延伸增加贴息)。通过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对已脱贫户、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追加贷款部分予以50%的贴息(在省“因灾因疫十六条”基础上延伸5万元贷款)。实施地点营盘镇。
(21)2021年乾佑街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因灾因疫政策延伸增加贴息)。通过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对已脱贫户、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追加贷款部分予以50%的贴息(在省“因灾因疫十六条”基础上延伸5万元贷款)。实施地点乾佑街办。
(22)2021年下梁镇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因灾因疫政策延伸增加贴息)。通过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对已脱贫户、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追加贷款部分予以50%的贴息(在省“因灾因疫十六条”基础上延伸5万元贷款)。实施地点下梁镇。
(23)2021年小岭镇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因灾因疫政策延伸增加贴息)。通过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对已脱贫户、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追加贷款部分予以50%的贴息(在省“因灾因疫十六条”基础上延伸5万元贷款)。实施地点小岭镇。
(24)2021年杏坪镇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因灾因疫政策延伸增加贴息)。通过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对已脱贫户、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追加贷款部分予以50%的贴息(在省“因灾因疫十六条”基础上延伸5万元贷款)。实施地点杏坪镇。
(25)2021年红岩寺镇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因灾因疫政策延伸增加贴息)。通过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对已脱贫户、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追加贷款部分予以50%的贴息(在省“因灾因疫十六条”基础上延伸5万元贷款)。实施地点红岩寺镇。
(26)2021年瓦房口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因灾因疫政策延伸增加贴息)。通过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对已脱贫户、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追加贷款部分予以50%的贴息(在省“因灾因疫十六条”基础上延伸5万元贷款)。实施地点瓦房口镇。
(27)2021年曹坪镇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因灾因疫政策延伸增加贴息)。通过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对已脱贫户、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追加贷款部分予以50%的贴息(在省“因灾因疫十六条”基础上延伸5万元贷款)。实施地点曹坪镇。
(28)2021年凤凰镇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因灾因疫政策延伸增加贴息)。通过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对已脱贫户、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追加贷款部分予以50%的贴息(在省“因灾因疫十六条”基础上延伸5万元贷款)。实施地点凤凰镇。
(29)柞水县2021年脱贫户产业奖补项目。对全县自主发展种养殖的脱贫户按照《柞水县支持产业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巩固脱贫成果奖励扶持办法》(柞脱组发〔2020〕9号)进行奖补。实施地点柞水县。
(30)柞水县2021年营镇社区木耳种植基地。通过村集体经济运营,种植地栽木耳20万袋。实施地点营镇社区。
(31)柞水县2021年金凤村木耳基地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木耳大棚配套设施建设,安装电子监控1套,架设喷灌管网1500米,建设晾晒场300平方米,建设木耳库房200平方米。实施地点金凤村。
(32)柞水县2021年四新村木耳基地配套设施建设。建设木耳灌溉蓄水池50立方米,改造提升设施大棚19栋,种植木耳20万袋。实施地点四新村。
(33)柞水县2021年大沙河村木耳基地配套设施建设。新建木耳晾晒场130平方米,架设灌溉管网1200米,修建围栏1500米。实施地点大沙河村。
(34)柞水县2021年金星村木耳种植基地。改造提升木耳设施大棚30栋,完善配套设施,种植木耳50万袋。实施地点金星村。
(35)柞水县2021年窑镇社区地栽木耳基地。建设地栽木耳种植基地20亩,种植地栽木耳20万袋。实施地点窑镇社区。
(36)柞水县2021年银碗村地栽木耳基地。通过村集体经济运营,种植地栽木耳20万袋。实施地点银碗村。
(37)柞水县2021年沙岭村木耳种植基地。通过村集体经济运营,种植地栽木耳20万袋。实施地点沙岭村。
(38)柞水县2021年中庙村木耳种植基地。通过村集体经济运营,种植地栽木耳20万袋。实施地点中庙村。
(39)柞水县2021年金台村木耳种植基地。通过村集体经济运营,种植木耳20万袋。实施地点金台村。
(40)柞水县2021年金米村老化破损木耳大棚修复。修复老化破损木耳吊带大棚52栋,完善配套设施,增加木耳种植30万袋。实施地点金米村。
(41)柞水县2021年秦丰村老化破损木耳大棚修复。修复老化破损木耳吊带大棚61栋。实施地点秦丰村。
(42)柞水县2021年党台村老化破损木耳大棚修复。修复老化破损木耳吊带大棚54栋。实施地点党台村。
(43)柞水县2021年杏坪社区老化破损木耳大棚修复。修复老化破损木耳吊带大棚50栋。实施地点杏坪社区。
(44)柞水县2021年肖台村老化破损木耳大棚修复。修复老化破损木耳吊带大棚48栋。实施地点肖台村。
(45)柞水县2021年金米村中博菌苞厂水毁修复。完成金米、玉窑木耳菌苞厂水毁修复,购置设备设施120件;完成玉窑木耳菌苞生产线重点项目观摩改造提升。实施地点金米村。
(46)柞水县2021年朱家湾村农产品销售基地。改造提升农产品销售专营店150平方米,购置宣传销售设施1套,年包装销售以木耳为主的柞水农产品100吨。实施地点朱家湾村。
(47)柞水县2021年油坊村农产品加工基地。新建农产品加工厂房1200平方米,引进购置加工设备10台,开发加工腊肉、腊肠、休闲小食品等系列产品5个,年加工销售10吨。实施地点油坊村。
(48)柞水县2021年中台村茶叶加工生产线。建设茶叶加工厂房1200平方米,引进加工设备10台,建设茶叶加工生产线。实施地点中台村。
(49)柞水县2021年两河村养鱼基地配套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养鱼池300平方米,改造提升进水口和给水渠1000米,增加养殖中华鲟30万尾。实施地点两河村。
(50)柞水县2021年联丰村肉牛养殖基地。修复水毁牛圈400平方米,增加肉牛养殖30头。实施地点联丰村。
(51)柞水县2021年盘龙寺村马铃薯种植基地。引进优良马铃薯品种,推广高效种植新技术,建设马铃薯种薯种植基地500亩,总产量达到50万公斤。实施地点盘龙寺村。
(52)柞水县2021年红岩社区连翘基地科管。推广连翘综合科管技术,改造提升连翘种植基地800亩。实施地点红岩社区。
(53)柞水县2021年桃园村天顾木耳菌苞生产基地。建设食用菌生产厂房600平方米,购置菌苞菌种机械设备5台,年生产木耳菌苞60万袋。实施地点桃园村。
(54)柞水县2021年木耳大棚菌需物资供应。建设木耳大棚菌需物资供应中心100平方米,提供木耳大棚菌需物资10万套。实施地点马房子村。
(55)柞水县2021年张坪村颜刚木耳农产品加工。建设木耳农产品加工厂房1000平方米,购置加工设备5台,年加工包装木耳、核桃、五味子等特色农产品150吨。实施地点张坪村。
(56)柞水县2021年沙坪社区天禾木耳挂面加工。引进木耳挂面自动化加工生产线1条,年加工木耳手工挂面1000吨。实施地点沙坪社区。
(57)柞水县2021年沙坪社区老作坊豆制品加工。改造提升豆制品加工生产线3条,新增加工设备4台,开发生产豆腐、豆腐干、豆浆系列产品20个,年加工销售200吨。实施地点沙坪社区。
(58)柞水县2021年西川村茶叶加工基地。建设标准化茶叶加工车间200平方米,购置茶叶加工设备5台,建设茶叶加工基地。实施地点西川村。
(59)柞水县2021年中山村秦山养牛基地。建设标准化养牛圈舍2600平方米,引进优良品种20头,年肉牛存栏达到120头。实施地点中山村。
(60)柞水县2021年九间房村秦南土鸡养殖基地。改造提升标准化鸡舍2000平方米,新建饲料加工厂房100平方米,购置饲料加工等设备5台,蛋鸡年存栏达到3000只。实施地点九间房村。
(61)柞水县2021年大河村特色养殖基地。建设特色养殖基地,田源家庭农场养猪300头,大昌家庭农场养鸡3000只;雄图家庭农场养猪300头。实施地点大河村。
(62)柞水县2021年掌上村兰枫养猪基地。改造提升养猪圈舍1500平方米,引进良种母猪30头,年存栏300头。实施地点掌上村。
(63)柞水县2021年马房子村金秋中药材种植基地。改造提升设施大棚120栋,建设白及种植基地100亩;新建中药材加工厂房400平方米,购置加工设备1条。实施地点马房子村。
(64)柞水县2021年梨园村盛天红豆杉种植基地。建立红豆杉育苗基地20亩,提升改造梨园、新合村红豆杉种植基地1000亩。实施地点梨园村。
(65)柞水县2021年中庙村丰惠中药材种植基地。新建中药材种植基地100亩,其中,苍术70亩,黄精20亩,淫羊藿10亩。实施地点中庙村。
(66)柞水县2021年新合村纯优天麻种植基地。新增天麻种植基地30亩,种植天麻15000窝。实施地点新合村。
(67)柞水县2021年窑镇社区碧田园中药材种植。引进天麻、苍术、茯苓品种,建立中药材种植基地200亩,年产中药材280吨。实施地点窑镇社区。
(68)柞水县2021年沙坪社区汇生源设施蔬菜基地。改造蔬菜设施大棚8栋,引进优良品种,种植设施蔬菜10亩。实施地点沙坪社区。
(69)柞水县2021年老庵寺村谷子地香菇种植基地。改造提升香菇大棚10栋,新建仓储库房300平方米,种植香菇30万袋。实施地点老庵寺村。
(70)柞水县卉丰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提升卉丰种养合作社。种植设施蔬菜20亩,建立技术托管中心,推广设施蔬菜种植新技术。实施地点金台村。
(71)柞水县大众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提升大众养殖合作社。新建圈舍500平方米,改造圈舍1000平方米,引进二元母猪30头,购置产床20套,年出栏850头。实施地点大河村。
(72)柞水县蓝翎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提升蓝翎食用菌合作社。构建农产品销售网络平台1个,年包装销售食用菌、五味子等系列农产品150吨。实施地点北河村。
(73)柞水县乾佑街办北关股份合作社提升。建立五味子育苗基地10亩,年产苗木5万株;发展生态采摘园150亩;野生五味子科管2000亩。实施地点北关社区。
(74)柞水县天坤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提升天坤种养殖合作社。建立标准化养鸡场,年饲养蛋鸡5000只;购置干湿分离机1台,建立化粪池100立方米,无害化处理养鸡粪污。实施地点马房湾村。
(75)柞水县闵吾胜种植专业合作社示范提升。提升闵吾胜种植合作社。改造设施大棚16栋,引进红颜等4个新品种,种植草莓12亩;建立技术托管服务中心,推广种植新技术。实施地点石瓮子社区。
(76)柞水县农民田间学校建设。在朱家湾村、金盆村建立农民田间学校,有教室、有设备、有基地、有制度,满足实训要求,培训农民技术员500人次。实施地点朱家湾村金盆村。
(二)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内容和区域
基础设施类项目共13个。
(1)柞水县2021年易地搬迁贷款利息项目。归还易地搬迁贷款利息。实施地点柞水县。
(2)柞水县乾佑街办梨园村2021年乡村振兴及环境整治示范项目。实施150户庭院、全村沿线12公里产业道路周边、河道、农田、坡边、沟渠环境综合整治;土地流转及征迁补偿;特色产业提质延链及红豆杉、冬青、手工作坊等庭院经济品牌打造。实施地点乾佑街办。
(3)2021年曹坪镇窑镇社区建设乡村振兴示范村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窑镇社区木耳菌包生产线产业园区300m,新建社区一组木耳产业路1.2km,修复水毁木耳产业桥长13m,宽4m,高5m项目,土地流转及征迁补偿。实施地点曹坪镇。
(4)柞水县乾佑街办车家河村小型农田水利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新修河堤789米,挡墙采用 C20 埋石混凝土结构。实施地点柞水县乾佑街办车家河村。
(5)石镇供水工程。修复水毁更换DN315管道1138.5m。配水管道DN355管道130m。实施地点梨园村。
(6)小岭供水工程。修复水毁新铺设DN200管道350m,修复DN200管道230m。实施地点金米村。
(7)马台片区供水工程。修复水毁铺设维修DN169管道600m。实施地点中坪社区。
(8)蔡玉窑供水工程。修复水毁,修复挡墙185m,DN110管道300m,防护网15m,新建1座截渗坝。实施地点窑镇社区。
(9)中台供水工程。修复水毁,铺设DN30管道300米,DN25管道120米。DN63管道300米。实施地点云蒙村。
(10)柴庄供水工程。修复水毁,维修DN110管道510m。实施地点柴庄社区。
(11)凤凰镇桃园村东沟口供水工程。修复水毁,铺设DN50管道1500米。实施地点桃园村。
(12)凤凰镇凤街社区营盘山供水工程。修复水毁,维修水源地防护网390米,铺设DN200管道200m,DN40管道60米。实施地点凤街社区。
(13)乾佑街办马房子村供水工程。修复水毁,铺设DN63管道110m,DN50管道240m,DN40管道1260m,DN32管道720m,加装防护网及水源标示牌。实施地点马房子村。
(14)自然村通硬化路。实施自然村通硬化路13条32.8公里,采用四级(Ⅱ类)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面层为18cm水泥混凝土。实施地点沙坪社区、新合村、老庵寺村、罗庄社区、金米村、闫坪村、柴庄社区、中山村、银碗村。
(15)太和街至花门楼公路(秦楚古道旅游公路)。实施旅游公路5.4公里,采用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7.5米(6.5米),路面宽度6.5米(6米),面层采用20cm水泥混凝土。实施地点秦丰村。
四、资金投入情况
(一)补充整合总投入
2021年末补充统筹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5892.18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2894万元,省级专项资金181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180万元。
(二)产业发展投入
产业发展类总投资2495万元,占整合资金5892.18万元的42.34%,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11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80万元。
(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为3397.18万元,占整合涉农资金5892.18万元的57.66%,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094万元,省级财政资金703.1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600万元。
五、财政资金补助标准
(一)产业发展类补助标准
产业类补助主要对生产物资、木耳产业菌包、生产设备、设施购置、规模化生猪养殖引进良种等进行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按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柞水县木耳产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柞政办发〔2021〕8号)、《关于强化生猪稳产保供工作激励政策》(柞政办发〔2021〕2号)等相关政策执行。
村集体经济木耳大棚建设每平方米补助280元,农户采取“借袋还耳”方式,每袋木耳菌包周转金2元;产业路主路每公里补助40万,路基由本地群众基本处理好,根据本地实际产业发展需求,配备配齐相关配套设施。
农户发展产业小额贷款进行贴息,每年每5万元贴息2750元;农户发展木耳产业2000袋以上每袋补助0.5元;养殖种公猪每头补助1000元,种母猪每头补助500元。
(二)基础设施类补助标准
按照国家标准产业路主路每公里补助40万,路基由本地群众基本处理好,根据本地实际产业发展需求,配备配齐相关配套设施;河堤每延米补助8000元;农村住房安全提升改造按照C级、D级标准按户补助。
六、实施步骤
本方案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12月,分四个步骤实施。
(一)方案编制阶段(2020年1-3月)。对方案涉及的行业、项目和实施区域等进行调研,从乡村振兴项目库提取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并补充完善。
(二)方案实施阶段(2020年4-10月)。对标方案要求,联合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审计局等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自查总结阶段(2020年11月)。各相关部门和镇办对组织实施的整合资金项目进行自查,查漏补缺,完善档案资料。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2月)。由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完工项目进行全面考核、验收、评价。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夯实领导小组职责,加强对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县级领导包抓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责任制,与相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措施抓落实,努力开创整合工作新局面。
(二)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整合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镇办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县整合小组筛选、专家评审论证、县政府审批的程序申报项目,强化资金管理,采取“国库集中支付、分级报账、条块结合”的办法,落实一个项目、一套整合方案、一种整合方式、一种扶持办法的“四个一”推进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确保整合资金“接得住、管得严、用的好”。
(三)监督检查及审计。联系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解决问题、安排工作。扎实开展项目建设大比武活动,实行项目法人月报制度,每月对整合项目现场点评排名,促进项目实施。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加强项目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决算审计,确保整合项目顺利实施。
八、绩效目标
(一)产业发展类项目绩效目标。通过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特色现代农业建设加快转型升级,重要农产品供给平稳,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全县粮食产量达到4万吨,生猪出栏10万头,农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贫困群众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农村经济社会继续保持和谐稳定、快速发展。
(二)基础设施类项目绩效目标。通过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确保全县9镇(办)81个村(社区)的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观,农业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基层组织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不断优化,乡风文明程度不断提升,乡村农民群众获得的安全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九、附件
1.2021年陕西省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基本情况表
2.2021年陕西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情况表
3.柞水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
附件1:2021年陕西省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基本情况表.xlsx
附件2:2021年陕西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情况表.xlsx
附件3:柞水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xls